凤阳县城区道路护栏维修采购(含安装及二年养护)项目(二次)中标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 采购人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凤凰路
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天合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鼎鑫Boss中心九楼
联系电话:18326618017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凤阳县城区道路护栏维修采购(含安装及二年养护)项目(二次)
2、 项目编号:czcg201802-129(ZFCG-H2018003)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内容:道路护栏维修采购(含安装及二年养护)
三、定标日期及中标(成交)公告日期
1、 定标日期:2018年3月16日
2、 中标(成交)公告日期(3天):2018年3月16日----2018年3月20日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润茏数字化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天长市天康大道北侧益民路西侧天天玩商住楼 2 栋 602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伍万壹仟元整(¥551000.00)
中标主要(成交)标的:见附件。
服务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联系人: 沈主任 联系电话:18225817517
采购代理机构: 未工 联系电话:18326618017
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监督人或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0-6367816。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采购人: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天合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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