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省道象山县桥梁护栏提升工程、象山县农村公路桥梁护栏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GC060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国省道象山县桥梁护栏提升工程、象山县农村公路桥梁护栏提升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20】 92号、【2020】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公路管理段,2019年国省道象山县桥梁护栏提升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市补助资金解决、象山县农村公路桥梁护栏提升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象山县公路管理段(委托宁波瑞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9年国省道象山县桥梁护栏提升工程、象山县农村公路桥梁护栏提升工程
2.2工程地址: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
2.3建设规模:2019年国省道象山县桥梁护栏提升工程工程规模新建SB级波形护栏1140米,钢扶手1140米,钢立柱护栏120米;象山县农村公路桥梁护栏提升工程工程规模象山县行政区域内浮礁渡桥、镜架山桥、镜架山二桥、台宁桥、下七里桥、潘埠桥、黄脚小桥、庆丰桥、涌泉桥等九座桥梁进行护栏提升
2.4工程造价:283.9901万元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
2.8招标范围:2019年国省道象山县桥梁护栏提升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新建波形护栏、钢扶手、钢立柱等;象山县农村公路桥梁护栏提升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安装钢立柱护栏、拆除路缘石钢管等附属配套工程。(不包括纳入政府采购的主材及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单位二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7 月10日至2020年7月17日17时3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 2020 年 7 月16 日17:30时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付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咨询人:黄琳茹,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招标文件的下载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7 月 31 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方式一:现场递交。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联系人:宁波瑞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俞琼 ),联系电话:18667839927。
方式二:邮寄递交。
投标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投递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收件人为:宁波瑞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俞琼),联系电话:18667839927。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邮寄时间。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 万元, 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山县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文件执行。
形式2: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采用线上缴纳: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因“同城转账”不能及时到账,投标人在缴款时尽量不要采用“同城转账”方式;缴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的作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缴纳后投标人不必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形式3:保单(单次)
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董旭,联系电话:13685869928;③宁波五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13857414931。上述保单均可办理。
投标人如需线上操作,太平洋财产保险和宁波五联融资担保保单可线上办理,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自行选择“线上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保单保费的收取标准:保费以投标保证金的0.3%收取,最低收费 500 元),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保单办理成功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保单缴纳到账情况,且自行联系保单公司确认。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
2、每家都要根据各自项目缴纳说明单自行缴纳;
3、保险保单线上缴纳具体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黄琳茹(0574-65733566),余苏娅(13586880036),张晶晶(13857414931)。
7.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7 月 28日17:3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7.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公路管理段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
邮 编:315700
联 系 人:钱仁根
电 话:13606788327
代理机构:宁波瑞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财富中心1805室
邮 编:315700
联 系 人:俞 琼 林惠玲
电 话:18667839927 0574-65003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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